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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很多人都有过去,或在眼中,或在心里
作者:庞岩   |  字数:2724  |  更新时间:2017-08-08 17:19:44  |  分类:

现言小说

很少有人见到闫庞露出肩膀,就算是家人和当年大学寝室之中的同学也不例外。闫庞在睡觉的时候,身上总是会穿着一件短袖,他在换衣服的时候也总是背对着别人,他很少和人结伴去洗澡,也从来不去游泳馆。

直到很久以后,他身边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肩上有一个疤痕。

闫庞有一个小盒子,盒子很精致,看起来也颇为结实,用一个小锁头锁着。闫庞把这个盒子当作宝贝。有时候,闫庞会打开盒子,细数着里面的事物,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有人曾经偷眼瞄过,盒子里面只是一封封的信罢了。

闫庞的电脑桌面很奇怪。他几乎从来没有换过电脑桌面,有人乱改动他的电脑桌面他也会大发雷霆。电脑桌面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看着并不算很漂亮,个子高高的,看起来瘦瘦的,像素不是很好,人物的脸有些模糊。

后来,谭笑才知道,闫庞肩膀上的那道疤、那个珍藏的小盒子,都和那个女孩有关。

那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只是,她不属于闫庞。

和所有的单相思一样,闫庞在少年时节就喜欢上了这个高高瘦瘦的女生,也和所有无疾而终的青涩悸动一样,他们之间再无交集。剩下的时光里,那个女孩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活,然而闫庞还一个人活在回忆之中。

谭笑问过闫庞,闫庞说,自己不是不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那一段青春岁月,自己无怨无悔。他不会否认过去的自己,他相信自己以后的另一半也不会。

那是在公园的长椅上,闫庞说这句话的时候,恰好一阵风吹过。轻风吹弯了垂柳的枝条,也吹乱了闫庞的头发。闫庞一直留着长长的头发,让整个人看起来都很忧郁。不知道为什么,谭笑对着这个忧郁的男子有着一点心疼。

除去偶尔的忧郁以外,闫庞算是一个出色的男子。他性格和蔼,照顾人细心,和谭笑一样喜欢音乐,而且还精通几乎所有厨房用品的使用方法,擅长做川菜、湘菜和粤菜。有时候谭笑甚至想,这家伙一定把一大部分生命都花费在厨房了,不然怎么能够烧出这么好吃的菜?

闫庞喜欢下厨,自己对食物的要求却很低。他说,好吃的东西一定要有人分享,才更有味道。

渐渐地,谭笑成了那个常常分享的人。他们会一起听音乐,一起尝试着写歌。闫庞在厨房忙着的时候,谭笑喜欢在旁边看着,明知自己很碍事也不肯走开。

在这段时间里,谭笑也看到了闫庞宝贵的小盒子,和他的电脑桌面。

这些,都让谭笑在意。

很少有女子是不吃醋的。吃醋似乎是女人的权利。当谭笑与闫庞走得越近,她能拥有的吃醋的权利就越大。最终有一天,这份权利大到了她可以向他发问。

闫庞一直等着这一天。他不是一个蠢笨的人,他知道自己和谭笑早晚要过这道坎。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如果谭笑不能接受他的过去,那么他和谭笑之间也就走到了尽头。

那一天,他和谭笑吃晚饭,正沿着公园里的一条小路散步。这个公园每天都会聚集很多跳广场舞的人,热闹非凡,但是这条小路因为狭窄崎岖,走的人反而很少。城市的光太亮,天空被映得灰蒙蒙的,好似笼着一团纱,虽然使得人看不见星空,却也让这条小路既不会太暗,也不会太明亮。

谭笑一边走,一边开了口:“听说你的那道伤疤,是自己弄伤的?”

闫庞知道,自己和谭笑之间的最后一个问题就要解决了。他调整好心态,在自认即使谭笑转身就走自己也能淡然处之后,他说道:“是的。”

没想到,谭笑没有继续问,也没有走。她只是讲了一个故事。

在三年前,谭笑谈了人生里的第一场恋爱。当时的谭笑远没有现在的温文尔雅。当时的谭笑喜欢摇滚乐,会穿着各种奇装异服,会在耳朵上带上很多饰品。即使到了今天,饰品拿掉了,但是耳洞还依然清晰可见。

她有一次在表演的时候,把一大桶啤酒浇到头上,结果第二天便患上了重感冒,需要到医院输液。也就在那个时候,谭笑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男朋友。

那是一个安静的男孩子,脸色永远很苍白,身子也显得有点单薄。他在输液的时候,身旁会放着一个本子,没事就写几个字。谭笑好奇,要过去看,发现上面都是编好的曲子,有些填上了词,有些还没有。“我是写词的。”那个大男孩笑着说。他看着头发染了很多种颜色的谭笑,并没有惊讶,也看不出反感,反而好似对方是自己老朋友一样的充满熟悉和理解。

那个笑容,那些词,都征服了谭笑。但是谭笑却征服不了对方。

只有懦弱的人才不相信一见钟情。谭笑并不懦弱,她很勇敢地向那个男孩子要了电话号码,并且问出了他的住址。

从此以后,谭笑便会天天出现在这个男孩子的家门口,然后打着电话说:“你起床了吗?我都看见你的窗帘了!”或者是:“快出来,今天天气很好,很适合晒太阳!”有的时候,她甚至会敲开那扇门,以朋友的身份送来一份早餐。

谭笑当然不会染着头发去敲门。她把头发拉直,染回黑色,她学会了化淡妆,甚至还新买了长裙。她已经不再说脏话,戒掉了烟。男孩子的父母已经和她熟悉了起来,男孩子对她也并不反感。但是,却也并不亲近。男孩子看着她,永远像是看着一个熟悉的朋友,带着包容和亲密。而谭笑望过去,却看不见他的灵魂深处,到底想着什么,那里仿佛神秘莫测,充满不能说的秘密。

她一直不敢问,她怕他还在意和自己初次见面的样子。她想告诉他自己已经变了。

最终,是这个男孩子先开口问的:“你知道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为什么在输液吗?”

谭笑摇了摇头。

“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判断我也就活到二十岁,我从今天开始,已经满二十二了。”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收拾心情一般,又接着说:“明天我打算出去旅游一趟,可能就不会回来了。你一个人多保重,开心点。这二十二年来,有你的日子我最开心了。”

六个月后,当谭笑知道那个曾经面色苍白打着吊瓶依旧专心填词的男孩子已经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在现在的这个公园失声痛哭整夜。那一晚上,这个公园都回荡着她的哭声。

男孩子没有留给她任何纪念品,除了一场抹之不去的记忆。

今天,在她把这段往事说给闫庞听的时候,她的神色带着淡然。她没有询问闫庞任何往事,只是说了自己的一段故事。

但是,已经足够。她的一番话,让本已做好准备面对一切情况的闫庞措手不及。闫庞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是震惊还是感动,是沉浸其中还是有了共鸣。

闫庞换掉了电脑桌面,但是他的疤痕依旧在,他的小盒子也仍摆在熟悉的地方。

闫庞和谭笑开始出双入对。两个人一起放下了过去,仔细学习着如何经营眼前的生活,学习着走脚下的路,向前看。

这个时候,闫庞已经不再经常翻动里面的信件,并且沉浸其中。不久之后,小盒子上面已经落上了一层淡淡的灰尘。

大多数人的心中,都藏着一段往事,弃之可惜,碰到了又会痛。所以,很多人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看着上面的锁渐渐锈蚀,最终再也打不开。

很多人都有过去,很多人会因为一片看过的景色、一件熟悉的玩意甚至一句话就动情。但是动情之后,依旧尘归尘,土归土。人不能永远活在自己的过去中,也不能总纠结在另一半的过去里。每一个人都要学着向前看,因为幸福并不在记忆里,而是永远在生命的前方。

泪眼问花花不语

——结了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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